国家环境经济政策进展评估报告2019(下篇)
资源税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资源税法正式通过。2019 年 8 月 26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新税法以正列举的方式统一规范了税目,分类确定了税率, 为简化纳税申报提供了制度基础。2019 年资源税收入1822 亿元,同比增长 11.8%[9]。资源税法体现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新税法规定由纳税人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并将申报期限由 10 日内改为 15 日内 [10]。
二是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取得积极进展。9 个省(区、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加快建立配套征管制 度,出台多项专门管理措施。北京、内蒙古、河南、宁夏等地印发水资源税征管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资 源税改革应急工作机制;天津、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地印发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移交相关办法,促 进水利部门、税务部门等密切协作,强化协调推进税 收征管,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11]。各地方试点的深入探索为全国进一步推开水资源费改 税提供了经验积累。
环境相关税收政策调整优化。国家出台一系列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契合度高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大大降低相关企业的实际所得税负担。2019 年 4 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实施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减按 15% 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利好促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行业发展。财政部等五部门提出减轻环保企业进口大型设备税收负担,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而确有必要进口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绿色金融政策
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取得突破。2019 年 3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是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工作中的新进展,是对属于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绿色金融通用标准”范畴,有助于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的全面制定、更新和修订。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深入推进。2019年 6月,江西省赣江新区成功发行 3亿元绿色市政专项债券,期限 30年,为全国首单绿色市政专项债。湖州市发布绿色金融发展指数,这是首个由试验区发布的区域性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广州市花都区创新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等产品,激励企业自觉实现节能减排与绿色转型发展。试点试验区绿色金融探索蓬勃发展、不断深化,推进了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绿色金融加速发展。绿色信贷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截至 2019 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 10.22 万亿元,余额比年初增长 15.4%,余额占同期企事业单位贷款的 10.4%a。2019 年中国境内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合计 3390.62 亿元人民币,发行数量 214 只,较 2018 年分别增长 26% 和 48%,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 21.3%,绿色债券市场呈现井喷态势 [12] 。
环境市场政策
生态环保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总体发展态势向好。国家层面的 PPP 政策不断健全,地方政府积极推出 PPP 地方规范性文件。2019 年 3 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同年 6 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研究制定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等系列自律规则。根据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统计,2019 年全国入库项目总量为 1409 个,其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 PPP 项目为123 个,占比为 8.73%,同比下降 3.65%。生态环境保护类 PPP 项目需要进一步规范明确各方权责关系,特别是对于社会资本,亟待解决项目建设重建设轻运营等问题。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逐渐健全完善。2019年7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选择一批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地方不断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策措施,黑龙江、安徽、江苏、上海相继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政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推广还存在第三方和排污主体责任明晰难、委托治理税费征收难等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解决 [13]。
环境与贸易政策
完善环境与贸易政策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工作,据统计,截至 2019年 12月底,参与审议其他成员贸易政策累计次数多达 263余次,涉及 105个国家和地区 a,通过对其他成员贸易政策过程中提出有关其环境政策、环境服务市场开放水平、环境执法、环境标准等,内外统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如,2019 年 11 月,中国和新西兰宣布正式结束两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新增了环境与贸易等章节。
环境资源价值核算政策
生态产品价值形成机制试点启动。2019 年 1 月, 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浙江丽水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意见》,丽水成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丽水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效,建立形成了“1+10”试点推进体制机制,制定并实施了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行办法, 开展了市、县、乡镇、村四级 GEP核算评估工作,为国家建立价值核算评估应用机制、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创新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等方面探索深化提供经验积累。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全面推开。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最新修订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 全面部署开展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内蒙古、广西、甘肃、福建等省(区)先后发布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相关文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探索编制,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也为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提供了技术方法和能力支撑。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完善。2019 年 6 月,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受理条件、证据规则、责任范围等作出规定,突出修复生态环境的诉讼目的,首次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明确生态环境不能修复时须赔偿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地方逐步建立反映生态系统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损害追究制度,珠海和丽水在全市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行业环境经济政策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研究与应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20版》(征求意见稿)完成编制,新增了环境友好工艺和对应的重污染工艺 50余种、“双高”产品 10 余种、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7 种。《石化绿色工艺名录(2019 年版)》发布,较 2018 年版新增 3 个条目、10 项工艺,涵盖了传统原料与中间体的生产工艺、先进的无机盐生产工艺以及高效低毒农药工艺等一批显著降低环境负荷、大幅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绿色工艺。
节能环保“领跑者”促进提升行业环境绩效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组织开展 2019 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发改、水利、住建、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关于印发 < 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 > 的通知》。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灌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实施环保“领跑者”对激发市场主体节能减排内生动力、促进环境绩效持续改善。
地方基本推开全国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除北京市外 30 个省(区、市)均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工作。已建设完成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 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启用。企业环境信用机制利于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激发企业环境保护的内发动力,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评价标准、扩大评价范围、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奖惩激励等。
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2019 年2 月,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加大绿色采购政策力度。2019 年 7 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绿色供应链金融发展。2019 年 9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推出 50 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结论与展望
总体来看,2019 年环境经济政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2019 年,中央分别安排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90 亿元、250 亿元、219.1 亿元,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41.8 亿元,助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补偿制度方面不断探索优化,2019 年中央财政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811 亿元,比上年增加 90 亿元,增幅达 12.5%。
二是生态环境市场体系 逐渐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为绿色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开展绿色信贷、 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相关金融产品创新,并取得积 极进展。生态环保类 PPP 总体发展态势向好。环境 第三方治理体系逐渐健全完善。
三是环境经济政策助推绿色发展。国家从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创新绿色金融政策、落实绿色价格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等角度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编制、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优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稳步推进。
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呈现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在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的新形势下,生态环境市场经济政策改革的机遇和空间变大。2019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进一步加快环境经济政策建设提供了新动力,也为下一步环境经济政策改革与创新指明了方向。生态环境市场经济政策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不断建立健全一套更加公平、合理、长效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环境经济政策在调控与配置生态环境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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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徐顺青 , 逯元堂 , 陈鹏 , 等 . 我国环保投融资实践及发展趋势 [J].生态经济 , 2020, 36(1): 161-165.
[4] 财政部 . 关于下达 2019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 财资环〔2019〕6 号 )[Z]. 北京 : 财政部 , 2019.
[5] 程翠云 , 杜艳春 , 葛察忠 . 完善我国生态安全政策体系的思考 [J].环境保护 , 2019, 47(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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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吴朝霞 , 曾石安 . 建立我国统一框架下的排污权交易机制 [J]. 人文杂志 , 2018(8): 62-69.
[8] 董战峰 , 龙凤 , 胡天贶 . 环境保护税政策实施评估 : 征管技术和 能力角度 [J]. 中国国情国力 , 2019.
[9] 葛察忠 , 龙凤 , 董战峰 . 中国环境税收政策发展报告 (2018)[M].
注:璩爱玉、周全、杜艳春、毕粉粉、李婕旦、王青等研究人员也有参与贡献。本文在《中国环境经济政策发展报告:2019》基础上撰写。
作者简介: 郝春旭(1986—),女,博士,副研究员,主要从事环境经济政策、环境绩效与审计研究,E-mail: haocx@caep.org.cn。
责任作者:董战峰(1979—),男,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环境战略与规划、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研究,E-mail: dongzf@caep.org.cn。
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